無限公司的東主/合夥人需負的責任並無上限, 經營風險由東主/合夥人悉數承擔,公司的債務亦由東主/合夥人全數負責; 債權人有權向法院申請查封及出售東主/合夥人私人名下財產. 各創業人士應在創業前謹慎考慮以有限公司或無限公司經營業務。
獨資 | 合伙 | |
東主人數 | 1 人 | 2 至 20 人 |
法律地位 | 無獨立法律地位,只可以東主私人名義擁有資產及簽約 | 無獨立法律地位,只可以合伙人名義共擁有資產及簽約 |
債務責任 | 東主無限責任,若公司結束資不抵債,東主必須負上全責 | 除有限合伙合夥人外,其餘合夥人均為無限責任;若公司結束資不抵債,合夥人必須負上全責 |
年結稅務 | 毋須核數,私人開支不得扣除(包括東主及其配偶之薪金) | 除有限合伙合夥人外,其餘合夥人均為無限責任;若公司結束資不抵債,合夥人必須負上全責 |
其他需知 | 每年需繳付商業登記費。但在某些情況下,商業登記費可獲豁免 | 每年需繳付商業登記費.但在某些情況下,商業登記費可獲豁免 |
商業登記費 | 商業登記費 |
本公司服務費 | HK$ 800 |
所需時間 | 約2-3 天 |
可得文件 | 商業登記証、公司印章 |
無限公司同樣需要申報公司註冊地址,本公司亦有為無限公司提供註冊地址, 專線電話等服務。